11月1日,学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保卫部组织召开了《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宣贯会暨安全知识讲座,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各二级单位安全联络员共二百余人参加。讲座由副校长段翔主持。
工程技术学院罗云教授受邀作讲座。罗云教授从高校安全范畴体系、我国校园安全现状与形势、高校安全事故案例与教训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讲座既有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站位,也有理论高度的分析,突出强调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重大现实意义。罗云教授还详细解析了《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让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人人应该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并了解了相应的工作职责,清楚了违规的法律责任。
段翔在讲话中介绍了本次宣贯会和讲座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并通报了学校近期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而发生的突出事件,表示重视安全不仅是对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的负责,也是对生命的敬畏。段翔强调,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主要负责人落实好本单位安全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落实好分管责任和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责任,按要求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一线,在健全机制、宣传培训、隐患排查、防火巡查、演练演习等方面不断完善提高,特别是实验室、特种设备要持续强化培训和演练,使遵循规范流程成为下意识的肌肉记忆。希望学校各级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始终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始终不忘安全责任,始终严守安全规范,始终自觉学习掌握安全自救知识,全校上下共同努力,构建我校群防群治的校园安全工作体系,切实保障校园安宁和师生安全。
(文/丁宝 摄/王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