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学校概况

辅助单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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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办公室
    负责校党委日常工作的党委职能部门,与校长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件综合办理;负责重要文稿起草;负责校级会议会务负责
机要保密工作;协管政治稳定工作;负责信息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督办工作;负责综
合统计;负责印信管理;负责校领导和院士综合服务;负责依法治校和校务公开工作;负责
校内机构设置;负责北大地学研究中心日常工作;协调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协调信息化建设
;开展专项调研;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组织部(党校)
    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党委职能部门。
    负责党的组织建设;负责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组织关系接转及管
理;负责干部及党组织数据统计;负责党校日常工作;开展党建工作研究;指导离休干部管
理服务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宣传部
    负责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委职能部门。
    负责形势政策教育及理论学习;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师德建设
;负责普法教育;负责新闻发言人工作;负责社团审批工作;负责社科类讲座和校内出版物
审批备案;负责校园网络宣传教育;指导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秘书工作
;开展舆情调研;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统战部
    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的党委职能部门。
    宣传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及相关干部政策;负责与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的沟
通协调;培养及推荐党外干部;负责民族和宗教工作;负责统战相关统计及信息工作
;协助民主党派建设;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委职能部门,与学生工作处合署办公。
    负责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与综合素质测评;负责学风建设;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负责学
生稳定工作;负责学生评优工作;负责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协助开展学生党建工作;完成校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武装部
    负责人民武装工作的党委职能部门,与保卫处合署办公。
    负责军训工作;负责军事理论教学;负责征兵及民兵预备役工作;负责军烈属工作;完
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办公室
    负责纪委日常工作的纪委职能部门,与监察室合署办公。
    负责纪委综合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党风党纪教育;负责受理和查办党员及干
部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长办公室
    负责校行政日常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部门职责见党委办公室
 
  发展规划处
    负责制定并落实发展规划的行政职能部门。
    编制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及院(系)规划;负责论证校内机构设
置;组织落实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重点;开展学校发展战略研究;开展高等教育理论研
究;开展政策研究;论证拓展办学空间及多样化办学;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院(“211工程”建设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
    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及专项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
    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研究生教学组织及质量监控;协助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
;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协助开展师德建设及学风建设;负责学位委员会日常工作;审核并
授予研究生学位;编制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学科申报及建设;组织编制学位授
权点规划及立项申报;负责创新团队工作;组织实施“211工程”建设;组织实施重点项目
建设;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 务 处
    负责本科培养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
    负责本科教学组织及质量监控;负责本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及课程建设;审核并授予
学士学位;负责教学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负责本科教学系列评优;开展本科教学改革研究
;协助开展师德建设及学风建设;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处
    负责本科生、研究生教育管理、就业及本科招生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与党委学 生工作
部合署办公。
    负责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负责学生“奖助勤贷”工作;负责本科招生工作;负责毕业生
就业工作;负责学生档案管理;负责校友会工作;负责国防生选拔培养办公室相关工作;完
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 技 处
    负责科学技术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
    负责科学研究的组织管理;负责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各类技术合同的审查管
理;负责科技开发及成果转化;负责管理各级各类学会、协会;负责科技保密及标本图件出
入境审批;负责学术道德建设;负责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科研数据统计;开展国内学
术交流;协助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开展国内外合作研究;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际合作处
    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行政职能部门。
    负责外事工作及港澳台事务;负责外国留学生及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开展国际学术交
流;负责境外合作办学;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 事 处
    负责人事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
    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人员编制工作;负责劳资工作;负责教职工管理及考核;负
责职称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处级以下干部管理及考核;负责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博士
后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 经 处
    负责财经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
    筹措办学经费;编制年度预决算;监管资金使用情况;负责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会计档
案管理;负责财务检查及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 察 室
    负责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与纪检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行政监察工作;开展纠风工作;负责申诉办理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 计 处
    负责内部审计的行政职能部门。
    审计监督财经工作运转及财经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审计档案管
理;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 产 处
    负责资产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
    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无形资产监管;负责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负责仪器设备及
办公家具采购与管理;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及引进工作;负责办公用房管理;完成校领
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 勤 处
    负责后勤及校办产业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
    负责校园绿化美化与维修的计划编制及预决算审核;负责后勤物资采购及管理;负责房
地产管理;负责北戴河、周口店实习站建设与管理;负责教职工住房及拆迁工作;负责水电
暖管理及设施改造;负责校办产业管理及周边开发;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 建 处
    负责基本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
    编制校园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及申报审批;负责基建项目招投标及工程预决算审核;监管工程项目建设;负责校园改造工
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 卫 处
    负责校园安全保卫的行政职能部门,与党委武装部合署办公。
    负责校园治安工作;负责国家安全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消防及交通工作;负责校园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外来人口及户籍管理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
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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